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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新昌管理」/「集团」 ) (股份代号: 02340 )宣布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的中期业绩报告。
集团于期内錄得综合收益港币 210,700,000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5.6% 。毛利增加港币 5,600,000 元至港币 41,200,000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15.7% 。期内,本公司之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为港币 12,900,000 元,相较于去年同期錄得之港币 11,100,000 元,上升 15.5% 。于回顾期内,每股基本盈利增加至港币 3.9 仙。董事会宣布派发中期现金股息每股港币 2.3 仙 。
新昌管理不断扩展其物业管理及设施管理服务市场内的物业管理组合。期内,核心业务分部在扣除分部间对销后之综合收益及溢利贡献分别錄得港币 186,900,000 元及港币 10,900,000 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 29.1% 及 56.7% 。除回顾期内获得新增合约外,收益增加的其它原因之一是扩阔了设施管 理 服务项目之范畴予现有客户。
本集团支持服务之综合收益在扣除分部间对销后,较去年同期上升 3.7% 至港币 23,800,000 元。于回顾期内,尽管除清洁服务及会员项目外,所有其它支持服务之收益均錄得增长,惟支持服务分部之整体溢利占收益的百分比却下降至 14.8% 。
虽然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港币 2,900,000 元(增加 11% ),惟一般及行政开支占收益的百分比却由去年同期之 15.6% 下降至期内之 13.8% 。该等數字反映管理层对本集团之间接成本及开支所采取的严格监控。
新昌管理董事总经理樊卓雄先生在评论业务运作时表示: 「虽然香港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已趋饱和,且竞争十分激烈 ,然而新昌管理仍为市场領导者之一,并于回顾期内继续取得住宅物业分部逾 95% 之续约率,显示其卓越之客户服务。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新昌管理于香港合共管理 241 个项目,较去年同期上升 8% 。新增住宅合约包括皇御山、 Eagle Ridge 、香港大学四幢高级职员宿舍及租者置其屋计划下之大型屋邨翠林邨。本公司亦成功与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建立长期关系并取得合约,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及二零零七年七月分别向房委会客务中心提供管 理服务及向房委会总部第 1 座及第 2 座提供保安服务。」
「凭借稳固根基,以及一支 不 仅拥有中国内地管 理 服务经验且深明本集团合作伙伴需求之工作团队,本集团与瑞安集团于上海成立之合资企业及与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北京成立之合资企业于期内均錄得盈利贡献。在花旗集团收购北京西环广场一座及三座后,本集团于二零零七年五月成功地获花旗集团聘用为该兩幢办公大樓提供管理服务。」
「我们的策略是成为中国知名国内及外资房地产发展商之主要可靠长期合作伙伴。于期内,本集团获得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批出于上海长寧区开发面积逾 242,000 平方米之综合用途发展项目的顾问合约。」
「随着外來专才及投资移民數目上升,对澳门优质物业(尤其是高级及投资物业)与优质物业管理 服务的需求亦因而增加。新昌管理积极物色深明及重视优质物业管理服务的发展商。本集团于香港及中国内地优质的品牌及有目共睹的经营佳绩,使我们获得当地高级住宅项目发展商的顾问合约。」
「虽然于可見将來香港仍是本集团之营运基地及主要收入來源地,惟本集团之长远增长明显地将依赖于中国内地(不論是一线、二线或三线城市)经济高速增长所带來之商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发布有关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新批示,新昌管理可于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时加入其位于香港及中国内地之物业管理组合。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新昌管理在香港及中国内地管理之住宅及非住宅项目的樓面面积分别约 8,300,000 平方米及 2,100,000 平方米,使新昌管理符合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之管理類别及规定面积。倘新昌管理可以取得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届时将可为国内所有城市所有類型物业提供设施及物业管理服务,本集团在中国内地之业务扩展能力亦由于我们具备扩张性的营运平台而得以大大提升。」
「为迎合目标客户之需求及应付本集团经营所在市场之激烈竞争及经济环境,管理层正致力寻找合适商机及策略伙伴,以补充本集团现有之核心业务(诸如投资可行性研究与租售服务等)。本集团相信此策略可成功提升我们给予客户的『价值』,以及使本公司能把握更多市场机遇。」
「鉴于本集团之财务狀况稳健,且本集团对维持在香港之市场領导地位充满信心,新昌管理预期将会保持稳定的派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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