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Dec-2003 |
新
昌 管 理 公 布 二 零 零 三 / 零 四
年 年 度 中 期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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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业 额 上 升 77.7% 至 港 币 198,336,000
元
纯 利 增 长 25.6% 达 港 币 20,131,000
元 |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香港讯)-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昌管理」/「集团」)
(股份编号:2340)为香港具领导地位之物业及设施管理服务公司,今日宣布其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此乃集团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上市后首个中期业绩公布。
于回顾期内,集团录得营业额约达港币198,336,000元,较去年同期(港币111,593,000元)上升约77.7%。此外,集团之盈利状况取得全面改善,股东应占溢利亦较去年同期上升约25.6%至港币20,131,000元(港币16,033,000元),每股基本盈利为8.4港仙(6.7港仙)。
新昌非执行主席吴家玮教授表示:「我们对于集团在财政年度内首六个月之理想成绩而感到非常欣慰,再一次引证集团在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内已建立了领导地位。为回报各股东对集团的支持,我们建议派发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每股2港仙之中期股息。」
鉴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非典型肺炎」)及有关一些业内参与者之负面报导,因此客户对管理公司的质素及其对他们日常生活与工作环境之影响日益关注。凭借多年来的丰富经验、专业知识及财务优势,新昌管理得以把握此最佳时机,不断扩充旗下管理的物业及设施项目组合,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170个项目增加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的191个项目。
新昌管理董事总经理樊卓雄先生表示:「期内,集团最卓越的成绩就是成功取得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第七批」招标全数四项物业服务合约,总值约港币361,000,000元,进一步强化我们的业内领导位置。」
赢取第七批合约后,集团整体的合约种类比例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85%全包账式合约及15%经理人酬金合约,转为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之92%全包账式合约及8%经理人酬金合约。
期内,集团亦成功推出新品牌,建立独特的企业形象,向客户及大众清楚阐明其服务价值。再者,加上集团积极投资技术基建、雇员培训,以及发展计划,新昌管理之营运不单更能迎合市场变化,亦可灵活地扩大规模,让新昌管理能为客户提供更高价值的服务及产品。
樊先生续说:「我们的宗旨及承诺-『成为亚洲物业及设施管理业之基准』已成功获得印证。为了保持集团的竞争优势,于非典型肺炎爆发后,我们进行了严格的检讨程序,成功开创了『新昌环境卫生管理系统』,并于二零零三年十月推出,成为首间香港物业管理公司推出的环境卫生管理系统,一改以往传统仅集中清洁的方针,积极推行涵盖各个层面的全面卫生管理流程。」
管理层很高兴在此宣布自一九九四年新昌管理连续十年被房屋委员会评选为「最佳物业管理公司」,此外,集团亦获得香港设施管理学会颁发「杰出设施管理奖项
2003」的「杰出奖 」,足以印证集团在设施管理方面的卓越成就。
由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于二零零三年施政报告中特别指出,政府有意继续推行其中一项持续措施,积极开拓「更多房委会服务外判之机会」。集团相信未来将可继续受惠于政府此外判政策。
除了公营及私营机构外判趋势日盛外,民政事务局亦开始检讨有关建筑物管理条例(「建筑物管理条例」),希望有助业主立案法团能有效履行其责任及行使权力,为楼宇业主提供更佳保障。而政府则锐意协助私人楼宇业主改善物业之管理及保养。樊先生续说:「倘建筑物管理条例之建议修订获得通过,这将能为独立管理公司,如新昌管理带来更多业务商机,并可与那些和发展商紧密联系之服务供货商公平竞争,以竞投大型私人物业发展项目。」
凭借于业内所建立的领导地位,新昌管理将致力把握中国设施管理市场的发展潜力。继集团在二零零三年第一季进驻北京、广州及深圳后,最近亦与瑞安控股有限公司(「瑞安」)其下一间附属公司订立合营协议,于上海成立营运业务。新昌管理将为瑞安于上海发展之物业(不包括新天地)独家提供物业及设施管理和相关服务。「凭借是次于上海之新合营业务,加上现于北京、广州、上海及深圳等之业务据点,我们深信集团已准备就绪,致力于中国市场取得强劲增长。」樊先生说。
「随着上半年度的结束,新昌管理的股份亦于本年十月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标志着集团业务迈向新里程。」樊先生总括:「新昌管理之目标是『成为亚洲物业及设施管理业之基准』。受惠于市场对专业知识之需求日益递增及我们于中国及香港之卓越往绩,加上稳健的业务基础、成功的管理模式、优质的管理服务以及逾二十五年的品牌历史,我们有信心下半年的业务将维持稳定增长,预计可达成年度之盈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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