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Dec-2003 新 昌 管 理 公 佈 二 零 零 三 / 零 四 年 年 度 中 期 業 績
* * *
營 業 額 上 升 77.7% 至 港 幣 198,336,000 元
純 利 增 長 25.6% 達 港 幣 20,131,000 元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香港訊)-新昌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新昌管理」/「集團」) (股份編號:2340)為香港具領導地位之物業及設施管理服務公司,今日宣佈其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此乃集團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上市後首個中期業績公佈。

於回顧期內,集團錄得營業額約達港幣198,336,000元,較去年同期(港幣111,593,000元)上升約77.7%。此外,集團之盈利狀況取得全面改善,股東應佔溢利亦較去年同期上升約25.6%至港幣20,131,000元(港幣16,033,000元),每股基本盈利為8.4港仙(6.7港仙)。

新昌非執行主席吳家瑋教授表示:「我們對於集團在財政年度內首六個月之理想成績而感到非常欣慰,再一次引證集團在物業及設施管理業內已建立了領導地位。為回報各股東對集團的支持,我們建議派發截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每股2港仙之中期股息。」

鑑於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非典型肺炎」)及有關一些業內參與者之負面報導,因此客戶對管理公司的質素及其對他們日常生活與工作環境之影響日益關注。憑藉多年來的豐富經驗、專業知識及財務優勢,新昌管理得以把握此最佳時機,不斷擴充旗下管理的物業及設施項目組合,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170個項目增加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的191個項目。

新昌管理董事總經理樊卓雄先生表示:「期內,集團最卓越的成績就是成功取得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第七批」招標全數四項物業服務合約,總值約港幣361,000,000元,進一步強化我們的業內領導位置。」

贏取第七批合約後,集團整體的合約種類比例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85%全包賬式合約及15%經理人酬金合約,轉為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之92%全包賬式合約及8%經理人酬金合約。

期內,集團亦成功推出新品牌,建立獨特的企業形象,向客戶及大眾清楚闡明其服務價值。再者,加上集團積極投資技術基建、僱員培訓,以及發展計劃,新昌管理之營運不單更能迎合市場變化,亦可靈活地擴大規模,讓新昌管理能為客戶提供更高價值的服務及產品。

樊先生續說:「我們的宗旨及承諾-『成為亞洲物業及設施管理業之基準』已成功獲得印證。為了保持集團的競爭優勢,於非典型肺炎爆發後,我們進行了嚴格的檢討程序,成功開創了『新昌環境衛生管理系統』,並於二零零三年十月推出,成為首間香港物業管理公司推出的環境衛生管理系統,一改以往傳統僅集中清潔的方針,積極推行涵蓋各個層面的全面衛生管理流程。」

管理層很高興在此宣佈自一九九四年新昌管理連續十年被房屋委員會評選為「最佳物業管理公司」,此外,集團亦獲得香港設施管理學會頒發「傑出設施管理獎項 2003」的「傑出獎 」,足以印證集團在設施管理方面的卓越成就。

由於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於二零零三年施政報告中特別指出,政府有意繼續推行其中一項持續措施,積極開拓「更多房委會服務外判之機會」。集團相信未來將可繼續受惠於政府此外判政策。

除了公營及私營機構外判趨勢日盛外,民政事務局亦開始檢討有關建築物管理條例(「建築物管理條例」),希望有助業主立案法團能有效履行其責任及行使權力,為樓宇業主提供更佳保障。而政府則銳意協助私人樓宇業主改善物業之管理及保養。樊先生續說:「倘建築物管理條例之建議修訂獲得通過,這將能為獨立管理公司,如新昌管理帶來更多業務商機,並可與那些和發展商緊密聯繫之服務供應商公平競爭,以競投大型私人物業發展項目。」

憑藉於業內所建立的領導地位,新昌管理將致力把握中國設施管理市場的發展潛力。繼集團在二零零三年第一季進駐北京、廣州及深圳後,最近亦與瑞安控股有限公司(「瑞安」)其下一間附屬公司訂立合營協議,於上海成立營運業務。新昌管理將為瑞安於上海發展之物業(不包括新天地)獨家提供物業及設施管理和相關服務。「憑藉是次於上海之新合營業務,加上現於北京、廣州、上海及深圳等之業務據點,我們深信集團已準備就緒,致力於中國市場取得強勁增長。」樊先生說。

「隨著上半年度的結束,新昌管理的股份亦於本年十月成功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標誌著集團業務邁向新里程。」樊先生總括:「新昌管理之目標是『成為亞洲物業及設施管理業之基準』。受惠於市場對專業知識之需求日益遞增及我們於中國及香港之卓越往績,加上穩健的業務基礎、成功的管理模式、優質的管理服務以及逾二十五年的品牌歷史,我們有信心下半年的業務將維持穩定增長,預計可達成年度之盈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