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Jan-2001 |
新 昌 管 理 服 務
簽 署 職 業 安 全 約 章 |
新 昌 管 理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十 分 重 視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 致 力 發 展 一 套 合 乎 法 例 及 守 則 的 安
全 及 健 康 管 理 系 統 。 為 了 有 效 地 推 行 此
系 統 , 新 昌 邀 請 了 五 十 四 位 分 判 商 共 同
簽 訂 「 職 業 安 全 約 章 」 , 承 諾 共 同 給 予
員 工 一 個 既 健 康 且 安 全 的 工 作 環 境 。
此 份 職 業 安 全 約 章 由
新 昌 管 理 服 務 按 照 勞 工 處 及 職 安 局 的 建
議 制 定 而 成 , 清 楚 列 明 管 理 層 及 員 工 於
推 廣 、 執 行 、 維 繫 及 遵 守 安 全 約 章 的 責
任 , 並 在 勞 資 雙 方 共 同 努 力 下 建 立 安 全
及 健 康 的 工 作 環 境 , 亦 會 定 期 作 出 檢 討
及 修 訂 , 以 達 致 不 斷 改 善 的 目 的 。
「 職 業 安 全 約 章 」 簽
署 儀 式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二 月 十 三 日 假 喜
來 登 酒 店 舉 行 , 由 勞 工 處 副 處 長 丁 福 祥
太 平 紳 士 、 職 安 局 總 幹 事 鄧 華 勝 先 生 及
新 昌 管 理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樊 卓
雄 先 生 帶 領 五 十 四 位 新 昌 管 理 服 務 的 分
判 商 代 表 , 共 同 簽 署 約 章 。
新 昌 管 理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樊 卓 雄 先 生 在 出 席 簽 署 儀
式 時 表 示 : 「 要 提 高 工 作 安 全 意 識 , 最
妥 善 的 方 法 是 制 訂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並 實
踐 約 章 , 讓 勞 資 雙 方 一 同 遵 守 , 切 實 執
行 , 真 真 正 正 地 做 到 健 康 為 上 , 安 全 為
要 , 雙 贏 互 利 , 大 家 得 益 。 」
樊 先 生 續 稱 , 新 昌 非
常 重 視 員 工 , 並 深 信 優 秀 的 員 工 是 公 司
保 持 市 場 領 導 地 位 的 重 要 關 鍵 , 所 以 公
司 根 據 發 掘 、 吸 引 、 善 用 、 獎 勵 、 栽 培
、 維 繫 人 才 六 大 原 則 , 制 定 了 人 才 管 理
政 策 , 並 推 動 各 經 理 實 踐 公 司 的 人 才 政
策 , 達 致 公 司 目 標 。 而 安 全 約 章 的 制 定
可 以 為 員 工 提 供 一 個 理 想 的 工 作 環 境 ,
故 會 全 力 履 行 約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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